运城新闻网讯 在《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即将实施之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重点目标责任考核为契机,在节能工作上结合实际,持续用力,持续进行了一系列节能工作,为《条例》的实施营造浓厚的氛围。
10月23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夏县检查督导节能工作。
结合秋冬季大污染防治工作需求,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明电下发各级各部门,明确要求各级干部不开车、少开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带头践行“135”绿色出行,全市干部群众的绿色出行、节能减排意识普遍增强。
10月28日市公共机构节能中心检查督导市治超办节能工作。
该局对各县和市直部门的节能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督导,和一线工作人员广泛交流,寻找工作亮点,发现问题短板,督促任务落实,为专项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验收打实基础。
同时,该局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三个集中办公区安放智能垃圾分类装置,引导干部节约使用资源。
择优筛选市检察院和水校为全市“水效领跑者”上报省局,总结完善经验做法,为下一步全市推广普及树立标杆。